一、企业基本情况
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头门港新区东海第五大道11号,是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王莺妹,注册资本金3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本次电解液技术改造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和车间,购置过滤器、储罐,电解液桶等国产设备,增加添加剂,增加过滤设施,对电解液预混液过滤干燥,处理后的电解液预混液可以减少对设备的损害,降低安全风险。同时设置了液位、温度、流量等DCS控制措施,提升自动化水平,减少人员操作,使电解液预混液处理过程更安全,提高产品品质。生产过程属于若干种原料的物理混合,物理溶解,无化学反应。无明显三废产生。
二、项目实施情况
本项目环评《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电解液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于2025年8月12日取得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台环(临)区改备2025032号),同意实施该项目。
公司于2025年10月开工建设,现在已完成年产15万吨电解液技术改造项目建设。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废水方面:本项目依托原有设计处理能力150m3/d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采用“水解酸化+好氧”工艺。高浓废水收集于组合池一中的高浓废水调节池,均质均量后经泵提升至预处理反应池进行Fenton氧化和物化两步反应,然后经絮凝沉淀后与低浓废水配水进入生化处理系统,经处置合格后达标纳管排放。
废气方面:本项目依托原有设计风量为10000m3/h的酸喷淋+次氯酸钠氧化喷淋+碱喷淋+活性炭吸附的总废气处理设施,经处理合格后达标排放。
固废方面:厂区污水处理站西侧建设完成约394㎡的固废贮存库。
四、试生产开展情况
我公司已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具备了试生产条件,计划于2026年07月01日至2027年06月30日对本项目进行试生产并完成验收等相关程序。我公司在试生产期间将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加强对各环保治理设施的运营管理,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
浙江永太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9日